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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实施条件
发表时间:2019-02-28     阅读次数:     字体:【

1教师要求

课程主讲老师和实习实训指导老师需具备在舞蹈教学岗位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在学前教育第一线指导舞蹈教学、舞蹈创作等实践经验,熟悉儿童舞蹈表演、创作、教学。

主讲教师与实训实习指导老师必须具备2年以上带学生去幼儿园见习实习的一线实践经验。

5.2校内外实践教学条件要求

本课程在舞蹈实训室进行,舞蹈教室需配备钢琴、DVD、音响、电视机等基本设施;见习幼儿园要符合我院学前系实习基地的要求。

5.3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5.3.1教材的选用与编写

必须依据本课程标准编写教材,选用教材建议是学前教育专业十二五规划教材;教材要配备视频与音频,可供学生课后自主学习;建议本课程选用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教材,该教材为课程负责人与课程团队成员共同完成,满足课程的教学要求。

5.3.2课程网站和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

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网络课程、多媒体课件、多媒体素材、电子图书和专业网站的开发与利用。

5.3.3其它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本课程以动态特性为主,现代教学手段的应用广泛。

利用多媒体手段编辑、剪辑舞蹈所需的音乐,提高学习兴趣,掌握一门辅助舞蹈教学的相关技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充实教与学。考虑到学生的舞蹈基础,课堂演奏音乐与练习曲同步,建立共公共邮箱,把课堂音乐及时放在邮箱中,以便学生下载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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